2月28日,高新区官网发布《2023年高新区首批人才住房申请指南及项目分配方案》,方案内容如下:
一、申请依据
《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》(珠府〔2021〕63号)、《高新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珠高住建〔2022〕374号)
二、配售项目
本年度申请分为两批,计划配售时间分别为第二、第四季度,本次公布首批待配售房源,第四季度房源信息另行公布。
三、申请范围及对象
企业要求:符合《高新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珠高住建〔2022〕374号)第十二条的企业;
个人要求:符合《高新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珠高住建〔2022〕374号)第十三至十八条的个人,其中单身申请人须年满25周岁。
四、办理程序
个人按文件要求准备资料→企业初审→企业合资格人员公示→汇总提交至接收窗口
五、个人申请需提交资料
1.《高新区人才住房申请表》原件(需加盖企业公章);
2.《申购承诺书》原件(需加盖企业公章);
3. 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证明复印件,毕业证以及有效期2个月以上的学历认证报告(毕业证原件备核);
4.与现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(需加盖企业公章,原件备核);
5.在现工作单位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记录原件《珠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》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(须带相关职能部门红章或电子章);
6.申请类别为“经管委会认定的其他人才”申请人,需提交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(近2年完税证明)(须带相关职能部门红章或电子章);
7.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(需加盖企业公章,原件备核);
8.申请人及配偶结婚证复印件,所有页面均需复印(需加盖企业公章,原件备核);
9.六个月以上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(身份证或户口簿),六个月以下未成年子女需提交出生证明复印件(需加盖企业公章,原件备核);
10.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《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》原件(须带相关职能部门红章或电子章);
11.申请类别为“中层及以上营销、管理、技术研发人员”申请人需提交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业绩、获奖及能力表现材料,请提供原件(需加盖企业公章);
12.如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,请提供复印件(需加盖企业公章,原件备核);
13.如有其他资质证明(如专利、著作等),请提供复印件(需加盖企业公章,原件备核)。
六、企业提交资料
七、申请截止时间与提示
接收窗口:港湾1号科创园·华为珠海智慧视觉联合创新中心
申请提示:个人申请资料需集中汇总至企业,由企业进行初步审核,审核通过并公示5日后,请统一递交至港湾1号科创园华为珠海智慧视觉联合创新中心。
截止时间:2023年3月31日18:00。
惠景沁园
惠景沁园是珠海首个“四型发展环境”示范社区(港湾5号·科创产业园)中的人才住房项目,也是珠海第一个适用《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》的项目,预计于2024年全面建成。
港湾5号·科创产业园位于珠海“北大门”京珠高速公路西侧,集5.0产业新空间、科技创新园区、人才公寓、产业邻里中心、幼儿园等配套设施于一体,占地约21.4万㎡,计容建面约 56.8万㎡,总投资约53.28亿元。
其中,港湾5号·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园为5.0产业新空间,集高效、智慧、复合、加速于一体,创新智慧园区、创新立体空间、创新复合场景、创新加速配套,构建多元融合、联动发展的新兴产业前沿阵地。其中,港湾5号·科技创新走廊作为科技创新空间,旨在打造珠海北创新创业“强磁极”走廊,成为青年人才的产业服务基地、创新高地、价值高地。
园区以连片开发实现城市级配套运营,配套2000余套人才公寓、超6万㎡的一级邻里中心以及一个幼儿园,满足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、人才生产生活的全方位需求,打造人才友好型、青年友好型、环境友好型、文化包容型的“四型发展环境”示范社区。